说到90年代NBA的收入模式,那可真是与现在天差地别。那个年代连工资帽都还是新鲜事物,乔丹3000万的年薪在当时看来简直匪夷所思。想想也挺有意思,现在随便一个全明星都能拿到这个数,但在当时,NBA联盟总收入连现在的十分之一都不到。到底是怎么运作的?让咱们一起回到那个还没有奢侈税、没有天价转播合同的黄金年代。
门票收入才是王道
说真的,那时候的球队老板们可没现在这么滋润。转播费?算了吧,1990-91赛季整个联盟的电视转播收入才2.3亿美元,连现在一支球队的转播合同都不如。重点都在球馆里:一张场边座位票能卖到500美元,这在当时可是天价。最疯狂的是公牛队,1998年总决赛G6的门票被炒到2000美元一张,相当于现在的4000多美元!老板们精得很,就像文章中提到的,多打一场主场就等于多赚2300万美元,谁舍得横扫啊?
商业联盟的雏形
看看斯特恩的操作就知道,这老爷子绝对是个商业奇才。他把NBA从一个濒临破产的联盟,硬生生打造成了全球品牌。那时候的产品授权收入年增长率高达20%,还记得那些印着23号的T恤吗?全美卖疯了。但跟现在比还是小巫见大巫,1998年整个联盟的授权商品销售额是30亿,而现在光勇士一个队就能贡献这么多。
说到球队运营,现在的老板动不动就谈市值、谈品牌价值。90年代可单纯多了——要么赚钱要么赔钱,简单粗暴。公牛队那个精明的财务总监说得对,5场夺冠果然是门学问:既能确保冠军,又能利益最大化。现在的球员动不动就想横扫,放在当年肯定要被老板骂败家。
没有社交媒体时代的球星经济
最让人感慨的是球星代言这一块。乔丹一年从耐克拿到的分成比他的工资还高,这在当时简直是神话。但你知道吗?那时候球星代言也就那么几个大牌子,哪像现在连耳机、手游都找球员代言。罗德曼当年拍个广告都能上头条,现在球星ig发条动态就能赚钱,时代变了啊。
说到底,90年代的NBA就像个正在发育的少年,赚钱手法还很青涩。但正是那个年代打下了基础,才有了现在这个商业帝国。有时候我都在想,要是把现在的收入模式搬回90年代,乔丹的身价得是多少个亿?算了,这个比较没意义,毕竟那个纯粹又热血的年代,是多少钱都买不回来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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